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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区四馆图书通借通还

发布时间:2013-12-31 14:44 来源:椒江图书馆 阅读次数:1931

台州日报2013年12月30日第02版

    本报讯(记者包建永)记者从市图书馆了解到,自12月30日起,市图书馆、椒江区图书馆、黄岩区图书馆、路桥区图书馆等四馆实行图书通借通还服务。读者持四馆中任何一馆借书证,均可在其中任何一馆借阅和还书。

  借阅时,须持具有清晰条码的图书借书证,如果条码模糊不清,或没有条码,读者得在领证馆换证后才可参加通借通还。每证每次在他馆最高可借2册图书,不可续借。各馆参与通借通还的图书不尽相同:市图书馆的普通文献借阅室(一、二)、少儿文献借阅室、亲子图书馆、地方产业图书馆图书可通借通还;椒江区图书馆的中文图书可通借通还;黄岩区图书馆的外借阅览室图书、少儿阅览室图书可通借通还;路桥区图书馆的基本图书、女子图书、少儿图书、休闲图书可通借通还。

  馆员提醒读者,图书通借通还后,各馆图书财产属地不变,因此,逾期图书可在他馆通还,但逾期费必须到图书所属馆处理。在逾期费处理结算之前,此借书证在任何一馆都不能再行使借书权。